校内各相关人员:
为支持东南亚各国开展汉语教学工作,国家汉办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赴东南亚各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选拔和培训项目,并委托我校招募2013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共20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
1. 招募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募。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2. 招募条件
⑴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⑵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⑶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⑷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⑸ 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3. 选拔和招募程序
⑴ 校内选拔:
a. 按照“个人申请,校内选拔,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汉学院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近期进行统一选拔考试,确定初步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b. 入选者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入选者材料统一报国家汉办。
⑵ 国家汉办选拔:
国家汉办对志愿者候选人进行统一的选拔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汉办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2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
1. 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2. 培训时间为2013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3.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 培训考核及定岗:
⑴ 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⑵ 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中旬;
⑶ 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三、派出
1. 派出时间:2013年4月至8月;
2. 任期1-3年。
四、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并承担志愿者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五、管理措施
参加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六、报名事宜
1. 报名材料
⑴《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⑵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⑶ 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⑷ 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⑸ 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2.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17:00;
3. 材料报送地址:雁塔校区办公楼103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 联系人:景老师,李老师,电话:85308304;
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信息,并且定时查收邮件,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汉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日